11月4日,國家藥典委員會發布通知,就《中國藥典》2020年版編制大綱(征求意見稿)向公眾征求意見和建議。如有相關意見或建議,可于12月1日前,以電子郵件或紙質文件的方式反饋國家藥典委員會。
征求意見稿明確了《中國藥典》2020年版編制的7個具體目標:
一、適度增加品種的收載,進一步滿足臨床需要
堅持“臨床常用、療效確切、使用安全、工藝成熟、質量可控”的品種遴選原則,全面覆蓋國家基本藥物目錄、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目錄,適應臨床治療用藥指南調整變化的需要;重點增加原料藥、中藥材、藥用輔料標準的收載;新制劑的收載,要充分體現我國醫藥創新成果。
2020版《中國藥典》收載品種總數計劃達到6400個左右,其中:中藥增加品種約220個,化學藥增加品種約420個,生物制品增加品種收載30個,藥用輔料增加品種約100個,藥包材品種收載30個,共約800個。藥典已收載品種計劃修訂1400個,其中:中藥500個,化藥600個,生物制品150個,藥用輔料150個。
二、結合國家藥品標準清理,逐步完善藥品標準淘汰機制
全面清理國家已有藥品標準,加大對已經取消文號、長期不生產、質量不可控、劑型不合理、穩定性不高的藥品標準的淘汰力度。需要開展臨床價值或風險效益評價的品種,提請相關部門進行評價。
三、健全《中國藥典》標準體系,強化藥品質量全程管理的理念
進一步提高橫向覆蓋中藥、化學藥、生物制品、原料藥、藥用輔料、藥包材以及標準物質的質量控制技術要求,進一步完善縱向涵蓋藥典凡例、制劑通則、總論、檢驗方法以及指導原則的制定和修訂,同時順應藥品監管發展趨勢,逐步加強和完善涉及藥品研發、生產、流通和使用等環節的通用性技術要求和以及指導原則體系的建設,體現藥品質量源于設計,有賴于全過程控制保障的理念。
四、強化《中國藥典》的規范性,進一步促進藥典各部之間的統一協調
加強藥典各部內容的規范統一,通用性技術要求與相關技術法規的協調統一,通用性技術要求與各部內容以及各論標準內容的統一。建立統一規范的藥品、藥用輔料和藥包材通用名稱命名原則,研究制定藥品標準編碼體系,制定藥典名詞術語。
五、提高通用性技術要求,全面展現藥品質量控制水平
緊密跟蹤先進藥典標準發展趨勢,結合我國制藥生產實際,進一步擴大先進檢測技術的應用,重點加強對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控制方法的研究和建立。完善和加強《中國藥典》通用性技術要求制修訂工作,充分發揮《中國藥典》標準規范性和導向性作用,整體提高藥品標準水平。增訂相關檢測方法約30個,新增通則及總論20個,新增指導原則15個;修訂完善檢測方法60個,修訂通則及總論12個、指導原則10個。
六、推進紙質標準與實物標準的協調統一
加強與中檢院的溝通協調和分工合作,在標準研究起草過程中做好標準品工作的銜接,積極篩選、推薦標準品候選物,爭取標準與標準品同步推出。
七、加強藥品標準的交流與合作,促進間藥典的協調
統一與WHO合作共同建立藥典交換機制和多國藥典比對信息平臺,為推進間藥典協調奠定技術基礎。以藥品進出口貿易需求為導向開展標準協調工作。通過加強雙邊和多邊的交流與合作,突出中藥標準的主導地位,不斷擴大《中國藥典》和中國藥品質量的影響力。